1.1 本協議書適用深圳市華夏強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所承攬的脫硫除霧器的設備采購。平板除霧器生產基地 低價批發
1.2 本協議書包括脫硫除霧器的本體及其輔助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1.3 本技術協議書所提出的是zui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供方應保證提供符合協議書和現行工業標準的優質產品。平板除霧器生產基地 低價批發
1.4 如果供方沒有以書面方式對本技術協議書的條文提出異議,那么需方將認為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本技術協議書的要求。
1.5 供方提供的設備應是全新的和*的,并經過2年以上運行實踐,已證明是*成熟可靠的產品。
1.6 凡在供方設計范圍之內的外購件或外購設備,供方應至少要*2至3家產品供需方確認,而且需方有權單獨采購,但技術上均由供方負責歸口協調。
1.7 在簽訂合同之后,到供方開始制造之日的這段時間內,需方有權提出因設計參數、規范、標準、規程發生變化及系統優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修改及調整要求,供方應遵守這些要求。根據下述1.8條款,這些修改不產生合同價格的變更。供方在設備將要開始制作之日起發送書面文件交于需方確認。
1.8 本技術協議書所使用的標準,如有新替代標準,按新標準執行。如遇到與供方所執行的標準不*時,按較高的標準執行。如果本技術協議書所使用的標準與現行使用的有關國家標準以及部頒標準有明顯抵觸的條文,供方應及時書面通知需方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