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管理 水價綜合管理 水價改革DTU無線數傳終端 地下水取水設備
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嚴格落實“十四五”用水總量、用水效率雙控目標和地下水管控指標,強化規劃水資源論證。深入貫徹“四水四定”原則,開展水資源論證,充分發揮水資源在規劃決策中的剛性約束作用;加強水資源配置工程水資源剛性約束論證和審查。按照文件要求,重點審查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的符合情況,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防止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
嚴格取用水監督管理。各市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圍繞水資源重點工作,以縣域為單元,開展水資源管理規范化建設;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審查和取水許可管理。強化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成果應用,開發區新建項目全面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加快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完成2023年度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任務,提高取水計量率和在線計量率;提升用水統計調查能力水平。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動態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防范和懲治用水統計弄虛作假;加大取用水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依法履行取用水監管職責,加大對轄區內取用水戶取用水情況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違法違規取用水行為,切實規范水資源開發利用秩序。
強化地下水保護治理,加強地下水保護監管。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強化地下水取水總量和地下水水位控制,強化地下水取水工程臺賬動態管理,督促落實地下水保護責任,按照要求,推進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核定地下水超采區范圍及超采兩。強化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進一步強化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持續推進地下水壓采和水源置換。
深化水資源管理改革,提升水資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強信息化手段在水資源管理業務中應用,鞏固提升取水許可電子證照分析應用和數據治理水平,不斷完善水資源管理“一張圖”;深入推進用水改革,推進水權確權登記工作,鼓勵各地開展區域水權、去水權等多種模式用水權交易。發揮行政在水資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取水許可審批、事中事后監管與水行政的銜接,提升審批監管協同能力,聯合水行政部分加大對違法違規取用水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水資源管理基礎研究。圍繞重點工作,開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編制規程等專題研究,探索研究通過取用水數據反映經濟運行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