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八大工程 就地消納70%降雨
8月1日,成都市政府正式公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以“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為原則,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意見》表示,成都要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在市域范圍內新建項目全部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已建成項目結合“四改六治理”等工作因地制宜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
《意見》提出了建設海綿城市需要建設的8大工程。
海綿城市示范區建設工程。在成都高新區中和片區,運用政府購買服務、PPP等融資模式,在政府組織、社會參與、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探索創新,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示范片區和項目,以點帶面、推進全市海綿城市建設。
環城生態區海綿綜合體工程。按照生態修復的理念,有效控制地面徑流,將133.11平方公里環城生態區打造為兼顧“生態、民生、產業、耕保”的海綿綜合體。
水系保護和修復工程。通過實施河流綜合整治、黑臭水體治理等,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逐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河道系統整治,因勢利導改造渠化河道,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實施生態修復,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
海綿型小區建設工程。新建小區和建筑都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進行建設;按照功能修補的思路,鼓勵有條件的既有建筑進行海綿城市改造。通過實施舊城區老舊小區有機更新等項目,有序推進建成區海綿體建設。
海綿型綠地工程。把城市綠地和城市雨水管渠系統整體銜接、統籌實施。新建公園綠地應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開展豎向排水設計和雨水管網設計,采取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種方式,盡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
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工程。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變快速匯水為分散就地吸水,增強城市道路和廣場對雨水的消納功能。增加透水性,做好雨水收集、調蓄、凈化等環節處理,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
海綿型公共服務設施工程。新建學校、醫院、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大型公共建筑項目,要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修建綠色屋頂,配套屋面和地面雨水的集蓄回用設施,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
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工程。全面推進城鎮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嚴格實施雨污分流,加快建設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建設旁側湖、滯水塘、調蓄池、蓄水池等雨水調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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