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機制在綠色經濟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形成綠色增長機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綠色發展成果的長效措施[1]。 它主要通過調節供求關系、優化資源配置、激發技術創新、改善社會福利等,推動經濟的綠色發展。
為了更好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經濟穩定發展,我國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來激勵市場主體的綠色轉型,鼓勵綠色技術和綠色金融創新,倡導綠色消費,助力產業綠色升級,除了減稅降費、政府補貼等措施之外,還采取碳定價機制和綠色溢價的價格機制。但我國的市場機制還不健全,還存在市場激勵不足、要素價格扭曲、要素配置扭曲、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市場不完全競爭、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問題。為此,政府需要對市場進行干預和調控,但同時也可能會伴生“政府失靈”問題。
“政府失靈”主要是由于政府功能定位不清晰,其干預未能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政府機制與市場機制間的適度選擇機制尚不完善。比如土地資源,采用行政機制,直接控制土地用途,有關部門在執行政策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刀切的“退林還耕”現象,以及土地違規使用問題,對生態系統穩定構成威脅。又如,生態系統恢復,實際中實施過程中更傾向于人工化、園林化,規劃設計美輪美奐,但挖掘機破土動工的那一刻便預示著更大的破壞在產生——土壤生態系統,甚至整個生態系統都將不復存在。殊不知最好的修復就是休養生息,自然恢復。再如綠色金融,很難惠及到大多數的中小微企業,或者是處在綠色轉型瓶頸期的制造業,主要是抵押物的限制、行業偏好、對企業未來發展評估的偏差等。
我國綠色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其不平衡性、不協調性和風險性可能會導致政府在干預市場中出現“越位”、“錯位”或“缺位”現象,阻礙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所以,政府應遵循市場規律,理清和市場的功能邊界,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出臺基于“碳平等”的碳排放、碳責任政策,激發市場活力,加速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進程。
參考文獻:[1]讓產業“含綠量”提升發展“含金量”.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2/02/content_5739638.htm
文/藍天 審/趙玉萍 編/angel
原標題:觀點 | 積極發揮市場機制在綠色發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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