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環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
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新污染物,主要有四大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
監測背景及要求
我國高度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不斷落實新污染物治理相關工作要求,規范新污染物生態
環境監測工作,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建設等。
2022年0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國辦發〔2022〕15號),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2023年03月,正式施行《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部令 第28號),包括抗生素、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壬基酚等14類新污染物被列入重點管控范圍,被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2024年0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持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行動”。
2024年05月,《關于印發《2024年新污染物環境監測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24〕175號)中強調,潛在環境風險相對較高的地表水國控斷面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必須監測列入《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 年版)》的項目。
2024年06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環辦便函〔2024〕195號),加強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評。
隨著一系列政策相繼制定及出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經成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任務。
參考文件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2)《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
(3)“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答記者問”
(4)《關于印發《2024年新污染物環境監測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24〕175號)
(5)《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原標題:威脅生態和生命健康,新污染物危害不可小覷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