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項目)的通知
桂財資環〔2024〕88號
有關市、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4〕130號),現提前下達你市、縣(市、區)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專項用于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項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市、區)安排金額見附件1,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0307土壤”。
二、請按照《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2〕2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三、請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和實施情況調度,切實提高項目進度和預算執行率。同時,繼續做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等重點項目儲備工作,抓緊開展項目論證、立項等前期工作,夯實項目實施基礎。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將在后續資金分配中,繼續將各地儲備項目數量和質量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推動“資金跟著項目走”。
四、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對照下達的績效目標組織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做好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并加強績效結果應用。
五、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在預算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提前下達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資金表
2.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提前批)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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